为切实遏制车辆外挂,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经兰州市政府同意,兰州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联合制订出台《兰州市治理车辆外挂实施方案》,严厉打击各种偷、逃国家税费的不法行为,6月30日前彻底遏制兰州市车辆外挂行为。
据了解,兰州市已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从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集中开展车辆外挂治理活动。将对全市外挂车辆从税费缴纳等多个环节,全面展开清查和惩处。同时,对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继续提供上门办理注册登记、检审验,以及诱导、吸纳车辆外挂的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5种情形界定为外挂车辆
有下列情况之一即可界定为外挂车辆:1.车辆悬挂外省(区、市)号牌,车辆所有人为兰州市居民;2.车辆悬挂外省(区、市)号牌,其在车籍地实际缴纳各种税费比在车辆所有人户籍地同类车辆明显偏低;3.车辆悬挂外省(区、市)号牌,车主在兰州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车辆税登记,在外省(区、市)缴纳各种税费,并长期在兰州市内运营;4.兰州市车辆转往外省(区、市),悬挂外省(区、市)号牌后,但仍在兰州市境内从事运输,且该省(区、市)税费征收标准或实际执行标准低于兰州市;5.在兰州市境内运营或参与工程施工,调驻或滞留3个自然月以上,且未按规定办理调驻登记手续的外省(区、市)车辆。
兰州约有上万辆“外挂车”
昨日记者在柳家营十字物资市场附近、安定门一带采访发现,拉同样的货物去西宁,“甘N”比“甘A”要便宜100~200元的运费。
兰州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外挂车”与本地车相比,在运营成本上有差别,他们可以收取比市场价更低的运费来运送货物,使兰州本地的一些货运企业和货运车的车主受到严重的排挤。
兰州市交通征稽处有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在兰州,这种“外挂车”大约有上万辆,流失的税费超过1个亿。
既然全省养路费都执行一个标准,兰州本地的车主为何要“外挂”?
据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运输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一是兰州不允许柴油车不达标的车辆入户,二是兰州市收取道建费,外地不收。这两个原因导致一部分车辆外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