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否认是中科院员工
检方指控,在担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期间,何杰伪造“刘长利”的虚假身份注册北京蓝盾公司,然后与自动化所签订合同,报销71万元,并截留了7万余元的测评款。检方认为何杰犯有贪污罪。
“我不是自动化所的员工,我现在是在读的博士生,留在自动化所是以个人名义为老师帮忙。”何杰称。
而自动化所的多名领导和员工都证实,何杰不仅一直是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还是一家新成立的测评单位的副主任。
自称成立公司经老师允许
公诉人称蓝盾公司出资人是“刘长利”,而何杰有刘长利的假身份证。对此,何杰解释,他成立蓝盾公司时,让一位朋友代为注册公司,但注册下来却是‘刘长利’的名字。何杰的妻子作证,何杰曾让她给蓝盾公司做账,并使用蓝盾公司的支票取钱。
根据公安部的鉴定,蓝盾公司注册时刘长利的签名,公司纳税表上刘长利的签名,均为何杰书写。
何杰说成立蓝盾公司是他老师允许的,“如果是贪污罪,也是我的老师。”其老师作证称,真实情况是当时何杰找到他,说有个蓝盾公司想和自动化所合作,并说自动化所可以从蓝盾公司挣到钱。
公诉人认为何杰犯有贪污罪,而且拒不认罪,建议从重处罚。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