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1日,大连某船务公司的王亮(化名)来到烟台市芝罘公安分局报案,称烟台的刘某骗了他近15万元钱。原来,去年年底,王亮公司的一条船坏了需要修理,刘某辗转得知此事,拍着胸脯对王亮保证说,只要给他15万就能将船修好,结果刘某将船弄走领完钱后便失踪了。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次日就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自1月22日立案后,先后有58人来芝罘公安分局报案,均称被刘某骗了钱,其中50多人系刘某本村村民,还有刘某的叔侄等亲戚,还有一些荣成、威海的受害者,而刘某早已潜逃,这引起了市局和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2月22日,办案民警对刘某实行了网上追逃。经烟台芝罘公安分局初步统计,自2006年4月至2007年7月,刘某诈骗金额累计达170余万元。
经查,刘某,系栖霞农民,现年43岁,曾经在船舶公司干活,认识了几个大连、香港的船舶公司,自以为摸清了其中安排船员的门道,便辞职从事诈骗等非法行为。
据了解,刘某多次冒用香港某船务公司的名义,而实际上该公司早已注销,刘某还虚构了烟台市德顺船舶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见后来引起一些当事人的怀疑,遂于2007年7月进行了注册,但从未用注册公司的印章和他人签订船务合同。其间,刘某号称自己有2条船,经常跑外线,称自己给别人办船员去过马来西亚,还有的办上了越南船。随后,刘某通过签订船员保证金、培训就业合同等,对亲戚朋友等人进行出国劳务合同诈骗。看刘某外表忠厚老实,有一些“关系网”,许多受害者纷纷掏开了钱包,少到几百,上则十余万,而刘某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见钱就拿。
今年3月底,刘某在烟台至青岛的长途汽车上,见一名司机开车,而另一名司机在旁边,便开始“忽悠”旁边的司机,说自己认识人,能联系一个出国当船员的名额,给司机留下了一个写着手机号的纸条,结果,刘某不仅没买车票,而且“净赚”了4000余元现金。
而实际上,刘某很少将人“办出去”,经常以“正在办理”为借口一拖再拖,而办出去的人也多是在小渔船上从事体力劳动,后因劳动强度太大很快又返回烟台,并没有按当初刘某承诺的那样一出去就能拿5000多元,而是极低的工资,这些人在船上一般都从事打扫卫生等工作,连水手都称不上,真正的船员则要通过正规培训机构认可并颁发相关证书才可以上船工作。
经分析,刘某已涉嫌出国劳务合同诈骗,针对案子的特殊性,烟台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派出警力多次赴大连、栖霞等地进行调查,但均未抓获刘某。后来警方得到一条线索,通过布控、蹲点守候,于4月2日,将隐藏在莱山一租房内的刘某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